关于2017年大专学生当兵政审工作的通知
因全国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,为更好的做好当兵政审工作,根据穗电大【2010】63号文件精神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1、各班主任收集需要当兵政审的学生相关信息,包括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班级、需要政审单位名称(一般是武装部名称)、学生联系电话。如有武装部需要学校盖章的证明一并收集上交。6月16号前完成以上材料的收集。
2、各班主任把本班需要政审的学生信息资料录入表格(附表一)在6月19号前将电子版统一发送到学生处曹老师处,学生处根据学生信息填写《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参军、就业政审鉴定意见表》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。
3、初审通过的学生《鉴定意见表》统一交由校领导作最后审核并加盖学校公章。
4、学生处在6月23号前将所有审核完成的《鉴定意见表》等材料送到市电大总校盖章。
5、学生处在6月30日前把所有盖好章的材料发回给需要政审的学生。